香港飛行論壇普通規則
第二章:會員專屬規定
第 I 部
導言
1. 簡稱
本規定可引稱為《會員專屬規定》。
2. 釋義
在本規定中,除文意另有所指外—
裁決者 (adjudicator) 與《裁決令》(基礎規則第7章) 中該詞的涵義相同;
會員 (member) 指被批准加入群組用戶;
非會員 (non-members) 指任何不是會員的人士;
群組 (group) 指香港飛行論壇 Facebook 群組;
內容 (content) 指任何以不同形式傳播的圖片、文字、信息、檔案、連結;
版主 (moderator) 與《版主令》(基礎規則第3章) 中該詞的涵義相同。
第 II 部
向非會員分享內容
3. 向非會員分享內容
(1) 任何人分享群組內容一經完整程序裁定違規成立後,可被群組移除。
(2) 就被控以違反第 (1) 款,在以下情況下,任何人即屬有合理辯解—
(a) 被告獲內容擁有者或版權擁有者的授權而轉發內容;
(b) 該轉發提供內容,有標註內容擁有者的姓名及香港飛行論壇,而該轉發是有利於香港飛行論壇;
(c) 該內容是由香港飛行論壇管理的社交平台使用。
(3) 在此部—
群組內容 (group content) 指—
(a) 於群組張貼的內容;和
(b) 該內容未曾被內容擁有者張貼於群組以外的公眾網上平台,而內容擁有者為—
(i) 版權擁有人;
(ii) 獲版權擁有人授權轉載內容的人。
內容擁有人 (original poster) 指張貼內容的人;
版權擁有人 (copyright owner) 與《版權條例》(第528章) 中該詞的涵義相同。
第 III 部
上訴
4. 上訴
(1) 上訴以以下形式提出—
(a) 電郵 (help.pr.hkaf@gmail.com);
(b) Facebook Messenger (http://facebook.com/hkafofficial);
(c) 網站 “報告問題”(https://docs.google.com/forms/d/e/1FAIpQLSc248imow1GdcoJZ5m4dX3I37PIJPqwmyNg5FEGCiMFeE_xZw/viewform)。
(2) 在上訴裁決前,裁決者可以頒佈「暫緩令」暫緩執行有關罰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