署理管理員今日(十月二十五日)宣布由一般規則附件(批准話題)(普通規則第一章)中撤銷有關 2019 冠狀病毒病疫情消息的一個預先批准話題.
一般規則 11(4) 訂明:「管理員在透過發佈中心發佈宣佈後,可加入、修訂、撤銷預先批准某一話題的發佈 。」該規則 11(3) 訂明預先批准某一話題屬發放廣告的辯解。
署理管理員發言人說:「現在是適當的時候撤銷有關批准,由於本地持續地錄得非常低的確診數目。現在亦是適當的時候適應與病毒共存的新常態。」
「由現在起,除非內容與航空有關,否則不得在論壇發佈疫情消息。」
完
2021年10月25日(星期一)
香港時間18時08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