署理管理員於今天(10月15日)就《裁決》動議進行制定工作,包括:
- 制定普通規則第四章:裁決規定
- 制定基礎規則第七章:裁決令
- 修訂基礎規則第六章:雜項
- 修訂基礎規則第五章: 規則審視規定
上列動議將即時生效,根據《香港飛行論壇:基礎規則》第4章第3條,由管理員提出之規則以「先訂立,後審議」的形式審議,若沒有會員在30天內提出異議,議案將被視為一致通過。
署理管理員發言人說:「這動議是為了制定裁決及裁決者的安排,及保障裁決者裁決免於干預和影響,確保裁決公平公正。」
完
2020年10月15日(星期四) 香港時間16時06分